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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统计局发布《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省“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万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69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省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 耕地522.72万公顷(7840.75万亩)
其中,水田226.36万公顷(3395.45万亩),占43.30%;水浇地5.73万公顷(85.98万亩),占1.10%;旱地290.62万公顷(4359.33万亩),占55.60%。凉山彝族自治州、南充市、达州市等3个市(州)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27.68%。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505.77万公顷(7586.4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96.76%;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16.95万公顷(254.26万亩),占3.24%。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514.01万公顷(7710.0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98.33%;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8.71万公顷(130.66万亩),占1.6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2.57万公顷(1088.54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3.8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5.15万公顷(1277.21万亩),占16.2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7.98万公顷(3419.63万亩),占43.6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1.41万公顷(1371.15万亩),占17.4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5.61万公顷(684.23万亩),占8.73%。
2、 园地120.32万公顷(1804.73万亩)
其中,果园79.68万公顷(1195.22万亩),占66.23%;茶园13.21万公顷(198.19万亩),占10.98%;其他园地27.42万公顷(411.32万亩),占22.79%。园地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成都市、眉山市等3个市(州),占全省园地的39.85%。
3、林地2541.96万公顷(38129.40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1701.24万公顷(25518.63万亩),占66.93%;竹林地58.46万公顷(876.88万亩),占2.30%;灌木林地707.24万公顷(10608.67万亩),占27.82%;其他林地75.01万公顷(1125.22万亩),占2.95%。林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占全省林地的60.25%。
4、 草地968.78万公顷(14531.76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943.49万公顷(14152.29万亩),占97.39%;人工牧草地5.77万公顷(86.56万亩),占0.60%;其他草地19.53万公顷(292.91万亩),占2.01%。草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占全省草地的98.43%。
5、 湿地123.08万公顷(1846.14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05万公顷(0.07万亩),占0.004%;灌丛沼泽8.79万公顷(131.83万亩),占7.14%;沼泽草地91.28万公顷(1369.13万亩),占74.16%;内陆滩涂6.26万公顷(93.84万亩),占5.08%;沼泽地16.75万公顷(251.27万亩),占13.61%。湿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占全省湿地的98.00%。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4.12万公顷(2761.87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20.99万公顷(314.80万亩),占11.40%;建制镇用地20.79万公顷(311.80万亩),占11.29%;村庄用地136.55万公顷(2048.27万亩),占74.16%;采矿用地4.51万公顷(67.64万亩),占2.4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9万公顷(19.35万亩),占0.70%。
7、交通运输用地47.39万公顷(710.79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1.59万公顷(23.84万亩),占3.35%;轨道交通用地0.09万公顷(1.42万亩),占0.20%;公路用地21.19万公顷(317.88万亩),占44.72%;农村道路23.64万公顷(354.46万亩),占49.88%;机场用地0.82万公顷(12.36万亩),占1.74%;港口码头用地0.04万公顷(0.60万亩),占0.08%;管道运输用地0.02万公顷(0.23万亩),占0.03%。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5.32万公顷(1579.85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54.67万公顷(820.04万亩),占51.91%;湖泊水面3.52万公顷(52.78万亩),占3.34%;水库水面16.29万公顷(244.38万亩),占15.47%;坑塘水面21.02万公顷(315.36万亩),占19.96%;沟渠3.92万公顷(58.80万亩),占3.72%;水工建筑用地1.31万公顷(19.59万亩),占1.24%;冰川及常年积雪4.59万公顷(68.88万亩),占4.36%。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3州地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33.5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省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