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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以下分别简称《办法》和《标准》),结合四川实际对我省测绘资质管理作出政策规定。《办法》和《标准》的出台是基于怎样的背景、主要有哪些改革变化、如何与现行政策衔接?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业管理处(法规处)负责人。
《办法》和《标准》修订的主要背景
该负责人介绍,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在上游直接带动和融合了计算机、网络、移动通信技术、测绘仪器等设备和产品的生产和制造,以及各种系统软件和工具软件产业的发展;在中游直接带动遥感产业、卫星导航定位产业发展,带动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市场发展;在下游直接带动了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国家信息化进程,测绘地理信息对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都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时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组成部分的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也必然进入到一个新阶段。需要我们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手段谋划行业可持续发展。
测绘资质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设立的对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一项行政许可,事关国家安全、工程建设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当前复杂严峻国际形势下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行为,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要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启动测绘资质改革,进行多轮征求意见之后,形成测绘资质改革方案并报国务院;改革方案历史上首次经国务院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省于2019年同步启动测绘资质改革,经多次部门座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之后形成《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
落实“放管服”精神优化营商环境。
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为测绘单位纾困、减压为重点,对测绘资质的管理方式和分级分类标准进行了力度空前的改革,在兜牢国家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让市场主体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我省将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对人员和设备的要求,即将原甲乙丙丁四个资质等级,调整为甲乙两个资质等级,取消了原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仅保留10个专业类别。
我省测绘资质单位1700余家,其中甲级测绘资质68家,测绘资质单位数量全国第一。自2014年开始,我省分批分期将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管理,全部委托下放到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审批管理体制。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文件精神,“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也是充分体现“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据此,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通过测绘资质改革的方式继续下放测绘资质审批权限。一是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批权限:负责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甲级测绘资质、大地测量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以及中央、省属驻成都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二是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批权限:除大地测量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及中央、省属驻成都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外的乙级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批结果,制发测绘资质证书。同时对市(州)测绘资质审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注重解决遗留问题
2014版政策实施以来,在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国家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推移,2014版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测绘行业发展和测绘技术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部分条款内容与《测绘法》不一致,分级较多,分类过细,准入门槛设置不合理,申请材料过繁,安全、质量、档案管理要求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对审批权的监督制衡不够,事中事后监管偏弱等,本次资质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此次改革我们坚持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通过改革,让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者的关系梳理清晰,形成“放”“管”“服”三管齐下,互为支撑的局面。改革要求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测绘资质“双随机”抽查及结果的运用,加大对测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行业信用信息、项目备案、统计年报和成果目录汇交等手段,使监管真正形成威慑,以公正监督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测绘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更加细化申请材料的审查方式
此次改革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方式作出更为细致的要求。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对申请单位的审查方式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所申请测绘资质类别等级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申请信息等通过本机关网站公开;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作技术审查;三是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专家评议;四是组织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管理处、质量技术监督处组成审查小组内部会审。
此次修订,将信息公开方式由原来的公示改变为公开,公开的范围要大于公示,公示只是公开的一种情形,这一点也是方便审批机关灵活运用。
此次改革,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缩减了审批时限,从制度层面约束审批机关提高效能,节省了市场主体在审批过程中的时间成本。
配套政策推进情况
此次改革期间,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先后出台《四川省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规定》《四川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两项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接下来,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还将修订我省测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相关文件和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借这次资质改革为契机,形成以《办法》《标准》为基础,资质、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行政执法等方面制度为扩展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