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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数据真实、准确、可靠,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的要求,对全国三调工作开展了督察核查。总体来看,三调全面采用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逐地块开展了全面核实和举证,考虑到地方自然资源机构改革今年年初才陆续到位,前期全国又陆续进入高温多雨季节,台风、暴雨等天气和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等因素,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压实县级责任的原则,将县级三调成果上报时间从方案原定的5月31日推迟到9月30日,采取县级调查为主,省市两级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方式,为各地调查成果真实准确提供保证。同时,督察也发现,个别地方在三调工作中,存在有的地方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观故意弄虚作假、有的调查作业队伍和监理队伍不认真不尽职、有的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调办”)自查不到位、有的市级及省级三调办逐级核查把关不严等问题。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予以通报20个典型案例:
一、青海省三调办工作抓督促不够,民和县发现15个图斑调查不实。
青海省三调工作进展较慢,省三调办前期人员配备不足,难以及时发现、指出、督促调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够。在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作业和监理单位人员投入不足、技术能力不足、外业调查不认真、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没有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合同督促整改纠正。 督察抽查民和县发现15个图斑调查不实,主要是作业单位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未按要求认真调查,监理单位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民和县、海东市三调办也均未在督察前具体指出这15个调查不实问题。截至8月5日,15个调查不实问题图斑,已整改到位9个,仍有6个尚未整改到位。
二、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三调工作中,作业单位未严格履行调查责任,工作不严不实,县级故意更改数据,弄虚作假,且自查不严,市级抽查不严。
一是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弄虚作假,主动要求作业单位把开发整理出的1752亩耕地调查为未利用地。该地块位于白界镇陈家沟村,实地为耕地,是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2014年9月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块,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调查为耕地,区级自查和省级核查均予以通过。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主动要求作业单位更改该地块调查结果,将其按其他草地调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弄虚作假,违规要求作业单位虚假调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明知实地现状为耕地,将图斑地类调为未利用地,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调查责任,违规把高尔夫球场用地调为农村宅基地,把耕地调为未利用地,横山区三调办自查不力。白界镇苏庄则村地块,实地为小型高尔夫球场,占用林地、草地40亩,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应调查为商服用地,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在实地调查时,未进入现场,就以农村宅基地予以认定。白界镇白界林场、平邑堡村等2个地块,面积508亩,实地为耕地,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将其调查为其他草地。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调查责任,工作不实,质量管控不严。横山区三调办自查不力。
三是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未严格执行调查规程,违规将农用地调为建设用地,横山区三调办自查不力,榆林市三调办核查不严。横山镇王圪堵水库移民搬迁项目地块面积282.5亩,地块内部含有耕地123亩。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未按照上图面积标准细化图斑调查,而将该地块整体调查为农村宅基地。横山区三调办在自查中未发现上述问题,榆林市三调办抽查了上述地块,也未发现。
四是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未严格执行调查规程,违规将草地调成耕地。横山镇盘丰村、小王地村和殿市镇店房台村等3个地块,实地为草地,面积1066亩,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将盘丰村780亩山沟两侧草地地块错误标注为耕地;对小王地村主观推测可能实施梯田改造的草地地块认定为耕地;对地理位置较远的店房台村地块未进行实地核查,调查为耕地。
五是其他问题。横山区政府三调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三调经费预算1241.39万元,实际只落实100万。三调工作开展以来,市级单位仅对横山区少数图斑进行实地核查,监督检查不到位。
督察指出上述问题后,榆林市和横山区组织进行了整改,对调查错误的8个地块进行了纠正。拆除了高尔夫球场设施,并按整改后的土地现状进行了调查。关于三调经费不足问题,横山区政府召开常务会,明确由区财政局负责,尽快落实并拨付相关经费500万元。
三、安徽省长丰县下塘镇弄虚作假,铲除农作物变造现场,意图将耕地调查为建设用地。
2019年5月下旬,安徽省长丰县下塘镇政府在配合开展三调成果核实举证期间,得知部分村庄数据库中的建设用地因实地种植农作物,在三调中已被调查为耕地,担心后期不能作为建设用地使用。在下塘镇国土分局的建议下,下塘镇政府安排埠南、埠里、陶湖3个社区,于6月上旬组织铲除了地块上的农作物,意图利用“推土区”的调查规则,通过举证将耕地调查为建设用地。下塘镇政府同意出资对铲除的农作物赔偿。经统计,共涉及土地面积187.04亩。对于上述问题,下塘镇政府,下塘镇国土分局,以及埠南、埠里、陶湖3个社区漠视国家一再强调“保证调查数据成果真实准确”的要求,弄虚作假,铲除农作物变造现场,意图将耕地调查为建设用地,应承担主要责任。长丰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三调办对三调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不力,问题暴露后没有及时深入调查原因,厘清责任,应承担领导责任和失察责任。目前,长丰县委已经组织开展责任调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系统进行了警示教育。该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开展调查,进行了整改。
四、湖南博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华容县三调中调查不实面积3.74万亩,华容县三调办失职失责,岳阳市三调办督促整改不力。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2018年度已完成验收确认的11个“旱改水”项目,面积3.74万亩,地块现状平坦规整,灌溉排水设施完备,实地为水田,大部分已种植水稻或莲藕,应调查为水田。作业单位湖南博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这11个“旱改水”项目地块未进行全野外调查,直接调查为旱地。在5月27日接收华容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的“旱改水”项目数据后,该公司仍然未实地复核,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华容县三调办知悉作业单位不据实调查问题后,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一直未予纠正、失职失责。岳阳市三调办发现问题后,复核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湖南省三调办未关注到华容县“旱改水”项目中水田调查不实的倾向性问题,省级核查不认真。督察指出问题后,华容县于7月18日将11个“旱改水”项目地类据实上图入库,整改到位。
五、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因三调作业单位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三调成果数据误差率较高,龙文区三调办审核把关不严。
2019年5月14日至7月3日,龙文区先后4次向福建省三调办提交成果数据,经省级检查,误差率高,其中最后两次误差率分别为49.7%和42.4%,均被退回整改完善。主要问题包括图斑边界不准确、影像不支持判定、应举证未举证等7类问题。8月6日,督察核查该区24个图斑,有22个存在问题,涉及面积852.18亩。这些问题集中产生在作业单位对数据成果资料制作形成、质检单位与县级三调办的质检和审核把关阶段,反映出作业单位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扎实细致,作业人员把握政策和技术规程不熟悉,执行标准不严格,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招标承担龙文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18~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项目,该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承诺,参加三调技术人员36名,高级工程师2名,经过省级三调工作培训的人数为14名。经核实,该公司项目部实有8人,无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具有三调工作培训证书的只有2人。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信息保密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龙文区三调办和作为质检单位的福建省国土测绘院,对作业单位形成的成果数据均同意上报省级三调办,未能严格审核把关。截至督察核查时,龙文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作业单位、区三调办进行了约谈,提出了整改要求。
六、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重庆市涪陵区三调工作期间调查成果质量差。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20日,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担重庆市涪陵区三调工作期间,擅自更换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内外业负责人、质量检查负责人等重要作业人员,技术能力薄弱,经重庆市前后5次抽检,错误率达4.8%以上,最高达到8.7%。经重庆市、涪陵区多次约谈、提醒、督促,仍无明显改进。4月20日,涪陵区与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更换了作业单位。
七、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三调作业单位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不实,准格尔旗三调办审核把关不严。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在三调工作中,作业单位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实地调查,对厅子堰煤矿24个地块、面积1067亩的采矿用地,仅依据国家下发的2017年三调影像数据进行了图斑矢量化和地类判读,将有关地块调查为农用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三调办存在对作业队伍管理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等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未经严格审核即将调查成果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三调办已对有关地块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承诺将在上报三调成果时对该错误予以更正。同时,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发现类似问题全面整改,据实变更。
八、辽宁恒睿测绘有限公司将旱地、果园与农村道路错误调查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大连市、瓦房店市三调办自查核查不严。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将商服用地和旱地(未耕种)错误调查为旱地(种植粮食作物),沈阳市、浑南区三调办自查核查不严。
辽宁恒睿测绘有限公司未到现场调查,将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的2个实地为旱地、果园及农村道路的图斑(面积分别为79.87亩、18.45亩),仅根据遥感影像,错误调查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也未提供现场照片。市、县三调办组织的自查核查不严,均未发现该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作业单位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对三调影像中发生部分变化,实地为建设用地的7.8亩地块,未到现场核实,未提供现场照片,按照原地类直接调查为旱地,并标注“种植粮食作物”。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市、区三调办组织的自查核查不严,均未发现该问题。
九、黑龙江省肇东市三调作业单位黑龙江省海天地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他草地和科教文卫用地错误调查为空闲地,绥化市、肇东市三调办自查核查不严。
黑龙江省肇东市作业单位黑龙江省海天地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逐图斑到实地核实,工作不实,将位于城镇村范围外,实地为已建小学和空地的图斑地块,面积37.58亩,调查为空闲地,监理单位黑龙江第五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监理不到位;绥化市、肇东市三调办自查核查不严,均未发现该问题。
十、上海市崇明区三调作业单位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工作不认真,造成一拆除未尽图斑信息遗漏,崇明区三调办审核把关不严。
该图斑地块位于崇明区长兴镇光荣村,面积12.58亩,实地为“拆除未尽”的建筑垃圾及硬化地面,外业初始调查时,按照“拆除未尽”的要求进行了调查。但在开展区级调查阶段性成果集中检查,人工筛查拆除未尽图斑时,作业单位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将该图斑“拆除未尽”的属性遗漏。造成上述问题主要是作业单位内业人员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崇明区三调办审核把关不严。督察指出问题后,崇明区已进行整改。
十一、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三调技术规程,将南京市江宁区内5条市政道路错调成农村道路,南京市、江宁区三调办督促不到位、监管不力。
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将南京市江宁区江苏软件园内东吉大道等5条实际远大于8米的市政道路按农村道路调查,涉及土地面积436.96亩。南京市三调办、江宁区三调办以及监理单位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均未发现此问题,遂将调查成果报省。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三调技术规程,造成调查错误,应承当主要责任。南京市三调办、江宁区三调办对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调查技术规程督促不到位、监管不力,应承担领导责任和失察责任。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督、检查、验收职责,造成调查成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承担失职责任。江宁区三调办对调查错误问题进行了纠正,江苏省三调办已要求各地全面核查纠正。
十二、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三调作业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测绘院,将实地现状为农用地的2个地块违规调查为未利用地,广丰区三调办未发现该问题。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三调作业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测绘院,将实地为耕地、林地的2个地块调查为未利用地,涉及土地面积369.45亩。广丰区三调办和监理单位江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未发现该问题。广丰区三调作业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广丰区监理单位的监理职责和三调办的监管责任均未履行。
十三、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三调作业单位淄博国土调查测绘有限公司,将运粮河湿地公园内公用设施用地错误调查为水浇地,临淄区三调办检查不到位。
淄博国土调查测绘有限公司在调查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温家村的地块时,未按照实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仅依据现场种植情况,将已建成潜流池并种植净水植物的116.55亩公用设施用地调查为水浇地。监理单位浙江合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核查时,仅依据卫星遥感影像判读,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临淄区三调办对三调初步成果开展自检时,仅依据现场地表情况进行核实,工作不细不严,检查不到位。淄博市、山东省三调办抽查检查时,未发现该问题。目前,临淄区正在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十四、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三调作业单位河南省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将铁路用地中铁七局项目部临时办公区错误调查为水浇地,尉氏县三调办自查把关不严。
该地块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岗李乡冉村,实地为已建成中铁七局项目部临时办公区的铁路用地,面积11.26亩。作业单位河南省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在调查该地块时,未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举证,仅依据下发影像,将其错误调查为水浇地。监理单位四川省川核测绘地理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并指出该问题。尉氏县三调办开展自查工作不严不细,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该问题。开封市、河南省三调办抽查检查时,未发现该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尉氏县三调办已经开展自查整改,河南省三调办要求全省举一反三开展整改。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信息院工作不认真,调查不到位、地类认定不准确,玉林市福绵区三调办在自检中未发现该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信息院未按要求开展实地调查,仅依据2018年遥感影像推填土特征,将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中村中滔产业园内,面积40.35亩,实地为在建厂房的地块,调查为设施农用地和果园。玉林市福绵区三调办在成果自检中未能发现该问题,玉林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成果逐级核查中也未能发现。督察指出问题后,福绵区于7月22日进行了整改。
十六、湖北省宜城市三调作业单位北京北斗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地类调查错误,宜城市三调办未严格把关、监督不力,襄阳市三调办未进行抽查及督促整改。
湖北省宜城市三调作业单位北京北斗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踏勘未完全做到“走到”、“看到”、“问到”,对调查发现地类变化时没有进行举证和据实分割图斑,没有执行水旱轮作应调查为水田的规定,将位于宜城市小河镇郑湾村一面积64.35亩,采取水旱轮作方式耕种的水田地块全部调查为旱地。且在湖北省三调办两次核查认定该地块为疑似问题图斑后,均未核实整改,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宜城市三调办没有严格履行三调工作责任,未对调查成果的质量严格把关,未进行100%逐图斑自检;对省三调办反馈的疑问图斑没有认真组织核实整改,对三调作业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襄阳市三调办没有对宜城市的调查成果进行抽查及督促整改,没有严格履行对三调工作检查和对质量把关的职责。督察指出问题后,宜城市于7月18日对该问题图斑进行了整改。
十七、四川省康定市三调作业单位四川万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不实,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三调办对成果把关不严且未及时纠正。
督察抽查发现,四川万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的康定市三调初步成果中,存在调查错误18个图斑,478.95亩。一是将林地、园地调查为耕地,涉及12个图斑,343.65亩;二是将耕地调查为宅基地,涉及5个图斑,27.9亩;三是将耕地中的水浇地调查为旱地,涉及图斑1个图斑,107.25亩。康定市、甘孜州、四川省均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上述问题。
十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三调作业单位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不实,昆明市、官渡区三调办对成果把关不严。
督察抽查发现,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对三调技术规程理解错误、外业核查不到位,导致27个图斑(共168.93亩)出现调查错误。一是将工业仓储用地等调查为耕地,涉及8个图斑54.06亩;二是将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等调为耕地,涉及3个图斑7.05亩;三是将拆除未尽和堆放共享单车、机械设备等用地调为耕地,涉及16个图斑107.82亩。官渡区、昆明市检查指导不及时,3次上报成果,均未发现上述问题。截至目前,云南省三调办已组织纠正5个图斑29.53亩。7月底,云南省三调办又发现了22个139.4亩问题图斑(与督察发现的问题图斑重叠),目前正在组织纠正。
十九、甘肃省兰州新区三调作业单位甘肃北斗天地测绘有限公司工作不实,兰州新区三调办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
2019年6月21日,甘肃省兰州新区三调办提交省三调办的数据成果中,审核把关不严,将兰州新区(永登县)中川镇西槽村1处204.02亩的地块,整体认定为城镇住宅用地,漏调地类。其中,漏调耕地12.11亩,其他园地0.92亩,以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等地类109.11亩。此问题会导致耕地面积减少,规避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税费的缴纳。兰州新区作业单位甘肃北斗天地测绘有限公司工作不实导致该问题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兰州新区三调办未严格落实全面自检要求,负有履职不到位责任。7月23日,甘肃省三调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全面复核。截至8月6日,该问题还在整改。
二十、新疆麦盖提县三调作业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严不细,地类调查错误,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三调办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麦盖提镇一块面积47.28亩的地块,实地现状部分推土、部分正在建设,建设项目为县困境儿童第一保护中心,无用地批准手续,作业单位将其调查为空闲地。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三调办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质量管控重视不够,县级100%自检责任未落实,地区级核查没有记录,导致该问题未及时发现。
上述案例涉及的地方要深刻吸取教训,对通报中尚未整改的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和三调办要切实整改到位,并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让弄虚作假者付出代价,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有关作业单位,要予以警示。同时,要及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对典型问题进行彻底筛查,全面降低差错率,全力保障数据成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目前,三调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离9月30日上报成果还有一个多月。各地要高度重视,从上述案例引以为戒,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调工作要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基础数据的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党组对三调数据真实性“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的十六字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杜绝主观故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整改组织不得力、调查不认真、自查不到位、核查不严格等问题,切实保证三调数据真实准确。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肩负促进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职责任务,将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坚持刀刃向内,紧盯自然资源系统职责履行,促进严格规范管理。在三调工作重大问题上,将会同全国三调办继续加大督察力度,对主观故意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督促查处,有关案件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调查中质量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的,将督促开展全面整改。对技术规程把握不准、执行规程不严格的,将督促省级三调办加强技术培训,做好技术补救。